刘 天 男,汉族,四川渠县人,法学硕士,中共党员,副研究员,公司党委书记。先后任文化与传媒学院办公室主任、学工办主任、团总支书记,外国语学院学工办主任、团总支书记、党总支副书记,共青团宣汉县委副书记(2016年10月至2017年11月挂职)。主要讲授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》《老员工职业生涯规划》和《形势与政策》等课程,先后发表10余篇学术论文。个人先后获得学校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团总支书记、综合治理先进个人、员工工作先进个人、员工社团优秀指导老师、十佳辅导员等10多项校级荣誉和2018年度四川省优秀共青团干部、2019年四川省第五届辅导员年度人物、2020年四川省名辅导员、2021-2025四川省思想政治教育名师工作室——“巴山青语”刘天名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等省级荣誉。所带团队先后获得全国五四红旗团总支(2017年)、四川省五四红旗团总支(2017年)、达州市五四红旗团总支(2016年)等国家级、省级和市厅级奖励各1项,员工党支部入选四川省教育工委样板党支部,获得学校员工工作先进集体、综合治理先进集体、五四红旗团总支、军政训练先进集体等15项校级奖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