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部分 协会章程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太阳成集团员工新媒体协会社团(协会)是由员工自发组建的,接受共青团太阳成集团委员会及太阳成集团员工社团联合会管理的,有组织有纪律的公益性质的员工社团。社团活动同时接受挂靠单位和指导老师的指导。
第二条 协会宗旨
协会不以盈利为目的,以促进新媒体平台进太阳成集团、推动太阳成集团上新媒体平台为理念,以加强太阳成集团员工在新媒体平台上的媒介素养和凝聚力,增太阳成集团在新媒体平台上的影响力和公信力为宗旨。
第三条 协会主要任务
增强太阳成集团员工、教工及其团体和校内各组织机构在新媒体平台上的凝聚力,增强太阳成集团在新媒体平台上的影响力和公信力。
第四条 协会主要活动内容
(一)尽量结集校园的新媒体爱好者,开展互相交流。
(二)定期在太阳成集团设点,为同学们开通和使用新媒体平台提供技术咨询、解决技术问题,例如手机客户端的安装、使用技巧等的咨询;
(三)配合学校其他社团、部门完成相应工作。
第二章 组织结构与管理制度
第五条 协会组织形式为会员大会监督下的会长负责制。
第六条 协会设会长一人,副会长三人,四位会长受会员大会监督,对会员大会负责。
第七条 协会设人力资源中心、外联中心、活动中心、信息中心、技术中心五大中心,各中心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设部门,各中心设协会理事职务一名,设协会秘书长职务一到三名。
人力资源中心负责管理会员信息,组织会员交流,发放协会通知,召集会员大会,统筹协会各部事务;负责保管协会财物,审核报销经费,公开财务细节;联系和吸纳新会员,组织协会活动。
外联中心负责协会校内外的外事活动,记录并发布协会活动信息。
活动中心负责以协会名义组织各种线上、线下活动,策划、宣传海报的制作,活动形式不限,但要求参与活动者通过新媒体平台发送与活动有关的状态。
信息中心负责收集并及时发布员工、教工及其团体和校内各组织机构对校内外的各种感兴趣的、关心的信息;协助会长运营协会在新媒体平台上的官方帐号。
技术中心负责协会喷绘、摄像、摄影、视频、照片等的采集与制作,场地接线,舞台灯光,音响设备管理维护。
第三章 会员
第八条 凡太阳成集团专科生、本科生、硕士或者博士研究生、教师及其团体,拥有新媒体平台帐号,并能遵守协会章程,即可申请成为协会会员。
第九条 入会、退会程序:
(一)申请人提出正式申请,经人力资源中心审查通过,即可入会,会员资料由人力资源中心保管;
(二)自愿退会:应由会员本人提出书面报告,向人力资源中心备案并通报全体会员;
(三)中止会员资格:严重违反协会章程者,由内务部讨论决定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宣布,取消会员资格,但仍保留参加下一次会员大会的权利,以及在会员大会上的选举权、表决权。
第十条 会员义务
(一)参加会员大会;
(二)对协会工作进行批评建议和监督;
(三)执行协会决议;
(四)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;
第十一条 会员权利
(一)参加会员大会;
(二)在会员大会拥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三)获得协会活动通知的主动推送;
(四)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;
(五)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(六)拥有自由退会权。
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协会内务部。会员连续两年不参加会员大会者,视为自动退会。
第四章 部长与会长
第十三条 会长一定要经会员表决产生,允许间接选举。部长可以由会长指定,但要有合理的罢免机制确保部长发挥作用。
第十四条 会长及部长任期一般不小于一年不超过两年。
第五章 资产管理、使用原则
第十五条 财务收入
(一)协会每年向主管部门提交财务预算,从主管部门获取经费支持;
(二)协会接受一切机构的合法赞助;
(三)协会不从商业活动中获取收入。
第十六条 财务支出
(一)协会的财务支出凭发票或者校内有效凭证向内务部报销,单笔支出200元以上须事先经过人力资源中心主任或者会长批准;
(二)协会的财务支出应奉行节俭原则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国产商品或服务;
(三)会员大会召开时,会长应提交任期内协会的财务清单,待会长选举完成后,新会长应向会员大会提交一年任期内的活动计划和财务预算。
(四)协会财务支出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任务范围,不得在会员中分配。
第十七条 协会在新媒体平台开通官方帐号,作为协会的重要的无形资产,由会长本人或者授权指定人员管理。若管理员认为账号中的评论、转发内容理应删除,可以直接删除该评论,并将转发内容举报至新媒体平台相应运营商,提请相应运营商删除。协会鼓励会员通过协会官方微博,对协会的工作进行批评、建议和监督。
第六章 社团章程的修改
第十八条 协会章程的修改由会员大会主席团提出修改草案,由会员大会投票表决。会员大会到会人数超过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,且到会会员半数以上同意,修改草案方能通过。通过后的决议报指导教师、挂靠单位同意,最后报校团委审批备案即可生效。
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
第十九条 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,需要注销时,一般由中心主任以上成员会议提出终止协议,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,报指导教师和挂靠单位同意,报校团委批准执行。协会在校团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。协会注销时所有遗留财产全部上缴校团委。
第八章 附则
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协会正式成立后执行。
第二十一条 协会章程的解释权归会员大会。
太阳成集团新媒体协会社团(协会)筹委会
2017年6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