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院师生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精神,按照学校教学日历安排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将寒假放假安排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寒假及开学安排
(一)放假时间:2023年1月9日。
(二)开学时间:教职工于2023年2月17日报到。员工于2月18日-19日返校报到。副科级以上干部(含教研室主任)于2月18日-19日参加干部培训。2月20日(星期一)正式行课上班。
二、相关要求
(一)各科室、各班要高度重视假期安全工作,放假前要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,进行全面安全检查,消除各类安全隐患。
(二)认真做好值班安排,严格落实值班工作岗位责任制,负责人和值班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,如遇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总值班室(电话:0818-2790790)并妥善处置。
三、值班安排表
2023年1月9日